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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涉及公房动迁款怎么分割 ?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4-12-21 10:11:08阅读:103
上海离婚涉及公房动迁款怎么分割?资深周运柱律师回答:
当离婚涉及公房动迁款时,分割方式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并考虑公房的具体情况。以下是关于公房动迁款分割的清晰回答:
一、基本原则
协商优先:首先,夫妻双方应尝试通过协商来确定公房动迁款的分割方式。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那么这一协议将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判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二、分割方式
公房属于国有房产:公房属于国有房产,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依法购买了公房,那么公房动迁款可以作为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分割考虑因素:
房屋来源:考虑公房的来源,是由哪一方或双方共同申请或购买的。
贡献程度:考虑夫妻双方对公房的贡献程度,如装修、维护等。
居住情况:考虑夫妻双方及子女在公房内的实际居住情况。
其他财产:考虑夫妻双方的其他财产状况,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具体分配:
共同财产:如果公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动迁款应按照夫妻双方的贡献程度、居住情况等因素进行分割。
个人财产:如果公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公房有所贡献(如装修、维护等),那么在分割动迁款时应给予适当补偿。
三、案例参考
在某些案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涉案房屋的来源、对房屋的贡献、户籍迁入的缘由及时间长短、实际居住情况等因素来判断拆迁款的归属和分割比例。例如,如果一方婚前房屋在婚后进行了翻建或扩建,并且双方共同参与了翻建或扩建的过程,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定翻建或扩建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据此进行拆迁款的分割。
四、总结
离婚涉及公房动迁款的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分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在分割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双方及子女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