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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房拆迁利益,是否需要考虑同住人?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6-11-05 17:00:15阅读:0

继承公房拆迁利益,是否需要考虑同住人?资深周运柱律师回答说:

必须先把同住人的份额剥离出去,剩下的部分才谈继承;同住人的份额不属于遗产,继承人无权分(上海口径) 

案由一般是:分家析产 + 法定继承(合并审理)。

规则底层:公房征收利益 = 承租人 + 征收时点符合同住人共有(《71 号令》第 44 条),不是天然全部属于承租人遗产 

分两种核心场景

场景 1:征收当时,户内有符合同住人

  1. 第一步(分家析产,优先):法院先把整套动迁利益在【承租人、各个同住人】之间拆开,每人分出属于自己的一份;同住人份额归同住人本人,不受继承影响,继承人不能来分这一块 海 

  2. 第二步(继承):只有分到承租人名下的那一份补偿利益,才是遗产,再由继承人按遗嘱 / 法定继承分割。

  •   简单举例:承租人 + 儿子(同住人),一共 2 份;承租人那 1 份遗产,所有子女一起继承;儿子自己那一份,其他兄弟姐妹拿不到。

  •   关键点:同住人资格审查标准,按征收决定作出那一刻的状态,不是看有没有血缘、是不是继承人。

场景 2:征收当时,户内没有任何符合同住人

整套征收利益全部视作原承租人遗产,不再区分同住人(本来就没有),直接由继承人继承分割,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均分,再考虑赡养、困难情况酌情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