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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协议与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6-10-08 10:49:13阅读:0
居间协议与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周运柱律师回答说:
1. 合同主体、法律关系
居间协议(中介合同,《民法典》中介合同章节)
三方:买方、卖方、中介公司
关系:中介提供房源、撮合谈判,买卖双方付中介费;中介不是房屋出卖人 / 买受人,不承担过户、交房义务
核心义务:中介提供交易机会;一旦利用中介信息跳单,要付佣金
房屋买卖合同(《民法典》买卖合同章节,含网签买卖合同)
双方:买方 ↔ 卖方(中介只是见证人)
关系:卖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买方付房款;直接约束过户、交房、户口、质量、违约赔偿
核心义务:过户、交房、付款,目标是把房子产权转给买家
2. 合同性质:预约 vs 本约(最关键!打官司差异巨大)
普通居间协议(预约)只是预定将来签正式买卖合同。 卖方毁约:一般不能强制过户,只能赔定金 / 违约金;法院不能判决强制把房子卖给你。 目的:锁定房源、定金,约定后续签正式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本约,含网签合同)买卖的完整权利义务全部写全:房价、付款节点、过户时间、交房、户口迁出、抵押解押、违约责任。 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强制过户(前提房屋无查封等障碍),同时主张差价损失。
实务坑:很多中介的三方居间协议,里面写全了全部买卖条款,法院会直接认定它同时构成【房屋买卖本约】,可以要求强制过户。看内容,不看标题!
3. 约定的内容差别
居间协议重点写:
中介费金额、支付时间、跳单责任
房屋基础信息、总价、定金金额
约定:某年某月双方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重点写(这些是过户交易核心):
首付款、贷款、尾款支付节点、资金监管
抵押如何解押、谁出钱解押
过户时限、税费承担
交房时间、水电物业交割、家具家电清单
户口迁出期限 + 按日违约金
房屋质量瑕疵、违建风险、维修基金
贷款失败、查封、无法过户的解约和赔偿
4. 法律后果对比(买房最关心)
居间协议成立 ≠ 房屋买卖本约成立;签了居间,不等于已经正式买下这套房
中介费:只要中介促成双方达成交易(签买卖合同),中介就有权收佣金;过户不是中介义务
网签合同:属于房屋买卖合同,是不动产中心过户、银行贷款、计税的官方备案文件
5. 交易顺序(上海二手房常规流程)
先谈价 → 签三方居间协议、付定金(签约前律师做产权产调,就是这个阶段!)
核验产权、购房资格 → 签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网签)
贷款面签、资金监管、过户、交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