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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另一方能否追回?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6-09-22 14:19:11阅读:0

夫妻一方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另一方能否追回?周运柱律师回答说:

一句话结论

可以起诉追回;如果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整体无效,无过错配偶可以起诉第三者,要求全额返还,不是只能追回一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53 条第 2 款、《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七条:为重婚、同居、婚外不正当关系目的赠与他人财产,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第三者应当返还财产 

一、区分两种财产:共同财产 vs 赠与方个人财产

  1. 婚内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公积金、婚内房产出售款等)配偶未经另一方同意,为维持婚外关系赠与第三者钱款、买房、买车、大额礼物: ✅ 赠与全部无效,你起诉第三者,要求全额返还(上海判例一贯支持全额返还)

误区纠正:很多短视频说 “只能拿回一半”。婚内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不是天然一人一半,未经双方同意,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全部,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整体无效,第三者要全部退回宁波市镇海...

  1. 赠与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前存款、婚前个人房产变卖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