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成功律师网! 首页 |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

158-0186-8680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律师资讯

律师资讯

签了 “免责条款”,出了事真的不用赔吗?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6-05-29 06:41:54阅读:2

签了 “免责条款”,出了事真的不用赔吗?

周运柱律师回答:

不是签了 “免责条款” 就一定不用赔;很多免责条款本身就是无效的,或因未尽提示义务而不生效。关键看:条款内容是否合法、有没有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是否显失公平。

一、法律红线:这两类免责条款,绝对无效(《民法典》第 506 条)

不管你是否签字、是否同意,以下约定自始无效,出事照样要赔:

  1. 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生命健康权最高保护)

    • 典型:“训练受伤概不负责”“喝酒出事与他人无关”“手术风险自负”

    • 结论:无效,必须赔。

  2.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

    • 典型:“贵重物品丢失概不负责”“保管货物损坏不赔”

    • 结论:无效,必须赔;但一般过失(轻微疏忽)可以约定免责。

二、免责条款想生效,必须同时满足 3 个条件(缺一不可)

1. 内容合法,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不能排除法定责任(如安全保障义务、保管义务)

  • 不能 “一边倒”:不能只免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格式条款尤其严格)

2. 尽到充分提示 + 明确说明义务(格式条款重点)

  • 用加粗、下划线、醒目字体标出免责内容

  • 对条款含义、法律后果口头 / 书面讲清楚

  • 没提示、没说明 → 条款不生效,等于没写

3. 不存在显失公平

  • 完全免除核心义务(如健身房 “任何伤害都不赔”)→ 无效

  • 合理分配风险(如 “轻微磕碰免责,重大过失不免”)→ 可能有效

三、常见场景:签了免责,到底赔不赔?

1. 培训机构 / 健身 / 户外(人身伤害高发)

  • 条款:“自愿参加,受伤自负,与本机构无关”

  • 结果:无效。机构有安全保障、专业指导义务,不能通过免责免除;因管理 / 指导过失导致受伤,必须赔偿

2. 商场 / 停车场 “贵重物品自理,丢失概不负责”

  • 因管理混乱、无监控、无人看管导致被盗 → 重大过失,免责无效,要赔

  • 已尽基本安保义务,顾客自身疏忽丢失 → 可能免责

3. 运输 / 快递 “货物损坏只赔运费,不赔原价”

  • 因暴力分拣、故意丢弃(重大过失)→ 免责无效,按实际损失赔

  • 正常运输损耗、轻微磕碰 → 限额赔偿有效

4. 喝酒前签 “生死状”、录免责视频

  • 结论:无效。生命健康不能 “自愿放弃”;劝酒、未尽护送义务导致出事,仍要担责

5. 一般商事合同(非人身、非重大过失)

  • 如:“因市场波动、轻微违约,互不追责”

  • 双方平等协商、风险合理分配 → 有效,可免责

四、法院怎么判?实务要点

  1. 先看是否属于 506 条无效情形:人身损害、故意 / 重大过失财产损失 → 直接判无效,全额赔

  2. 再看是否尽到提示说明:格式条款没加粗、没解释 → 不生效,按无免责处理

  3. 最后看是否显失公平:完全免除自身核心义务 → 无效;合理限制责任 → 有效

五、签约 / 出事时怎么做?

签约时

  • 警惕“概不负责、一切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等绝对化表述

  • 人身伤害、重大过失财产损失类免责 → 坚决不签,或要求删除

  • 格式合同要求对方加粗、单独签字确认免责条款

出事时(维权)

  • 有免责条款 → 直接主张无效(引用《民法典》506 条)

  • 格式条款没提示 → 主张条款不生效

  • 保留证据:合同、聊天记录、事故证明、损失凭证

六、周运柱律师总结

免责条款不是 “免死金牌”:

  • 有效:一般过失、平等协商、风险合理分配、尽到提示说明

  • 无效:人身损害、故意 / 重大过失财产损失、显失公平、未提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