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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判断遗嘱的有效性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5-07-03 15:38:18阅读:0
怎么判断遗嘱的有效性?资深周运柱律师回答:
一、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来恢复了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的遗嘱仍属无效。
三、遗嘱内容的合法性
三、遗嘱内容的合法性
合法财产
: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遗嘱如果处分了无权处分的财产,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四、遗嘱的形式要件:遗嘱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每种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代书人或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法定形式
遗嘱的撤回与变更: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遗嘱的撤回与变更: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