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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和遗赠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5-07-03 15:37:42阅读:0

遗嘱继承和遗赠之间的区别是什么?资深周运柱律师回答:

一、权利主体范围不同

  • 遗嘱继承

  • :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这意味着,只有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配偶等法定继承人才能通过遗嘱继承遗产。

  • 二、关于接受、放弃权利的规定不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即,如果遗嘱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就视为接受继承。

    • 遗嘱继承

  • 三、应否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不同:遗嘱继承人既有依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又承担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即,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继承人仍需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 遗嘱继承

  • 四、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在继承开始后,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按照遗嘱的内容取得遗产。

    • 遗嘱继承

  • 五、其他区别: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以确保遗产的顺利继承。然而,在遗赠中,遗嘱人通常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 遗嘱中的指定

  • 综上所述,遗嘱继承和遗赠在权利主体范围、接受放弃权利的规定、清偿债务义务、取得遗产方式以及遗嘱中的指定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体现了两种继承方式的不同特点和适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