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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5-06-05 12:08:01阅读:0

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资深周运柱律师回答: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流程

  1. 确定继承人

    • 如果有遗嘱,需按遗嘱确定继承人,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 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进行,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2. 准备相关材料

    • 准备继承公证所需的各类证明文件,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

  3. 提出公证申请

    • 继承人需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4. 公证处审核

    • 公证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核实继承人情况等,必要时会进行调查。

  5. 出具公证书

    • 经审核,材料真实、齐备且符合规定的,公证处会出具继承公证书。

二、所需材料

  1. 基本材料

    •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等)。

    • 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

    •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 补充材料

    • 如果继承人中有人已死亡,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 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或离婚证等),以及子女情况证明。

    • 如果有遗嘱,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原件或复印件。

  3. 其他材料

    • 亲属关系证明表,可能需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村委或镇政府盖章并加审查意见。

    • 如果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公证,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