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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合同纠纷案例-没有开店加盟费能退吗-加盟店不想开了能退加盟费吗-周律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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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理论上,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而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者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会显失公平,因此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根据合同法关于公平原则的规定,参考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情势变更”条款: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上述解释主要解决合同订立后显失公平的问题,一方面为各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而适用情势变更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在实质要件上作出了规定,从而也规范了人民法院在情势变更的适用方面的自由裁量权。这就是说,在合同订立的时候是公平的,而合同生效后由于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使一方当事人遭受重大的损害,造成双方当事人利益上显失公平,按照实际情况履行不了的,就可以在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下,审慎、严格地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因此,该规定是在认真、细致的调研基础上,在总结以往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征求立法机关的意见,结合当前司法实践的需要被吸收进此次司法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