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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继承律师-遗嘱继承律师排名-资深周运柱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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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以提示当事人,有下列特殊情形时,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法定继承办理:

(1)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4)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律师可以向当事人解释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 公民的收入;

(2)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律师可以提醒当事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