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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嘉定区继承律师解答

上海继承律师_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3-01-28 16:24:02阅读:4789

一、嘉定区遗嘱继承律师可以向当事人说明遗嘱涉及财产内容变化的可能。如果由于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使得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二、嘉定区继承律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遗嘱的形式。遗嘱可以分为6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嘉定区继承律师可以向当事人解释6种遗嘱形式不同而导致的法律结果及遗嘱效力。

三、、嘉定区遗嘱继承律师可以向当事人说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四、嘉定区继承律师办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据当事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履行职责,诚实守信,审慎及时地完成委托人交付的各项法律事务。

五、嘉定区律师承办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嘉定区遗嘱继承律师可以向当事人说明遗嘱的含义。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做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七、嘉定区继承律师可以向当事人说明遗嘱无效的情形。当事人所立遗嘱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如果遗嘱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抵触,或者有指示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违法情节,遗嘱均无效。

八、嘉定区继承律师可向当事人说明遗嘱涉及处分财产的范围。遗嘱人立遗嘱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无效;处分国家禁止公民持有、禁止或限制流通的物品的内容无效。